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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口白色暖味蓝色

类别:倾城之恋  作者:七彩米 [个人小说集] 日期:2009-10-17 19:46:47 按 ← → 方向键翻页
编者按:如漫天的细雨,铺天盖地的来,心情被文字打湿了。青春的边缘,盛开着大朵的颓废的花,爱情友情每当变幻时,命运总会开起无聊的玩笑。孤独落寞的女子,如深秋的一片红叶,飘散在暧昧里。
  白色纯洁,毫不掩饰流血的伤口。尖锐的眼睛可以抵达内心的敏感,就像炜穿一件白色的衣服,而任何一个人通过白色能看到刺眼的伤口。故作伤口白色。
  
  蓝色梦幻,生在幻觉的世界里面对着生死。依然明白容身之地处处散发着暖味的颜色,就像炜喜欢用蓝色的床单,而她也可以和任何一个陌生人倾听暖味的颜色。故暖味蓝色。
  ——写在前面
  
  炜在汉语里解释是这样子的,炜和辉一样。拥有着艳丽的光彩,只是一瞬间的时光。她叫炜,一个梦幻空心的名字,这个名字促使她完成了许多人生中的任务。出生、成长、经历、恋爱、生死。这些像鲜明的一面旗,猎猎地从她的耳际里响起。
  
  北京一个文明暖味的城市,以古老而神圣矗立在人们的心中。就像上海一个寂寞孤单的城市,以多情而绝望地展现在人们眼中。她单身一人在北京,没有朋友更没有亲人。她只是一个人像一只孤单的鸟独自飞翔,没有牵挂亦或没有羁绊。
  
  有人说,女子抬头看天空一望无际。她并不是看什么,而是她正在寂寞。她寻找一种极断的方式解脱自己,散出身上所携带的寂寞。
  
  炜深呼吸了数秒钟,喝了几口矿泉水。干燥的嘴唇顿时润滑了许多,炜用舌头狠狠地舔噬嘴角浮出来的残渣。那是灵魂分泌出的淫乱物质,只是用来告诫自己的标志物,亦可称为参夸系。
  
  炜说,小姐你好。我要一张香山的票。
  售票员小姐说,那你要往返的吗?坐揽车吗?
  炜说,上山的时候可以坐揽车,但是下山的时候我要步行。步行比较真实。她说罢微微笑起来,疲惫的笑着,像一朵美丽既将调零的山茶花。
  炜紧紧的捏着票,大口大口地喝完矿泉水。然后随手把空瓶子扔在垃圾箱里,空瓶子仍出去了,她的往事也被尘封了。从次不在刻意提起。结束了,一切都结束在短暂的十月里。十月是她枯萎的季节,象征着死亡。
  
  她跟着人群走进香山北门。那是十月二号的一天,旅行的人群异常多。炜与他们没有必然的联系,他们注定在彼此的生命里只出现一次,然后毫无音讯地告别。一辈子可能只见面一次,像这种人群,炜把他们归类为陌生人。做不了朋友的陌生人,没有关系的陌生人。
  
  炜背着黑色的旅行包,白色的休闲装。她要让世人看到她深不可测的疼痛,那些经历过庞大的磨难,希望他们能通过白色清晰地看到。她要让世人同情她的伤口,很多时候她只是微微地笑着,不想说话。炜明白,就算她说出来,也没有人明白。她要寻找倾诉的对手,她喜欢找比她强的男人。因为她喜欢看优秀男人胜利的表情。
  
  揽车站台前,有几个列车人员微笑着招呼着来自五湖四海的旅行者。他们像一道温暖明亮的圆月,让人瞬间感觉到温暖。
  
  负责炜的是一位中年的男子,嘴角有一抹暖人的微笑。他凝视着炜,像一个艺术家欣赏一幅掺和着巨大心血的水墨画。
  他说,快点上去。揽车马上开了,后面人群拥挤。
  炜用力地咬向了嘴巴。那种害怕巨高的恐慌症,是她像个可怜失去母亲的孩子。怯生生地望着那个陌生的男子。
  炜说,可不可以。再找一个人,我害怕。
  炜看到陌生男子,麻利迅速地把两个游客送在揽车上。揽车缓缓地行驶在半空中,像一只随风上升的风筝,充满着惊奇与坦然。
  如果以一秒钟的速度爱上一个人,那么将会用一生的时间忘记这个人。
  乙初就是一秒的速度走进炜的心里,爱一个人竟然如次之快。
  
  就这样,乙初被按在左边的座位上。炜被按在右边的座位上。
  一辆揽车把两个原本陌生的人联系起来,促使他们发生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。
  男主人公是个艺术家,骨子里的野心注定不会给身边的女人一个温暖家庭。
  女主人公是疼痛行走的女子,骨子里的绝望注定亦容易爱上一个男人。却无法长久地爱下去。
  两个艺术家的相遇注定就是一段错误,无法得到救赎的相识。
  
  揽车缓慢地向前行驶。那刻炜明白一段感情的邂逅只是一段疼痛的开始。
  炜转过头。看着香山下茂盛的树木,远处矗立的高楼大厦。一根连接揽车的揽线见证着来来匆匆的过客,他们之间的重逢,以及寂静的告别。
  
  任何一段感情都是以指间的微笑开始,吻升温,最后以眼泪收场。
  揽车一直从山底稳步地向山顶前进着。它们像电梯一般,一上一下完成告别。比如有些东西的道理如同它们一样。行同陌路曾经的初恋,既将邂逅随时有可能散场另一段感情。
  
  炜微微地闭上了眼睛。睁开眼睛时,泪水顺着脸颊慢慢地滑落,落在揽车下面冰凉的石头上。
  乙初摇了摇炜。他说,炜你没事吧。
  炜笑笑。并不在说话。把失重的头靠在乙初的肩上。
  温热的血液开始沸腾。血管突起,身体如一根羽毛,风稍微一吹就会完成自由落体运动。
  
  炜突然笑了起来。她记起曾经一个傻女孩,她爱的男人有了新欢。于是,她为了想让他回心转意。从十八屋高的楼房上开始感知生命的厚度,以及感情的重量。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,她对着镜子梳状。涂了浓浓的口红,化了精致的眼线,穿一套雪白的连衣裙,一双草编织的高跟凉鞋。她与男人的定婚戒指戴在无名指上。最后,她拨通男人的电话。手机扔在半空中,她以优美决然的弧度从高楼跳下去。当场死亡。
  
  那是个被爱折磨死去活来的女人,敏感的神经无法原凉男人的背叛。炜同情精神失常的女人,他们心底善良,爱的根深蒂固。以至与不能离开旧爱另寻新爱。社会赋予女人太多的道德观念,造物主是个不讲情面的人。自私的男人太多,他们无法完整地去深爱一个女人,一辈子照顾跟着他的女人。
  
  男人是一只蚊子,女人是它身上的蚊子血。他既想要这个女人的血液,更热切地想要另外一个女人的血液。几种女人的血液融合在一起,流过男人的身体。男人才会得到最原始的满足,男人活在醒味中,无休无止地与灵魂较量。
  
  温热骚动的呼吸声,浓烈的汗液味道。
  揽车从山底向山顶行驶,全长1500米。行驶十八分钟。
  乙初的摄影工作以完成,他想要的最完美最接近灵魂的作品已经装在摄影机里。
  他喜气洋洋。他的脸上写着男人对于事业的疯狂,与对女人的渴望。
  乙初说,炜。揽车已经行驶了八分钟。再过十分钟,我们可以顺利地到达山顶。
  时间记念着我们的相遇。认识你,我很开心。
  
  温柔的嘴唇凑过来。覆盖了那张渗透着苍凉的嘴唇,那刻她是有光芒的星球。在独自的轨道里遇到了具有温度的男子。
  不。乙初的吻是粗暴疼痛的。他像一只猛烈进攻的小兽,肆意地寻找猎物。
  那刻。乙初和炜彼此在高空中完成了爱的学习,很多年以后或许是一道鲜明的伤疤。
  炜像一朵莲花,在黑暗里徐徐地绽放。
  有些女子注定一辈子在等待着给他刻骨铭心的男子。这是她们的劫难,无法更改。只能沿着命运摆好的局一错再错。
  
  初,我们可不可以永远在一起。炜说。
  阔别已久的销魂时刻。乙初伸进炜衣服里的手迅速出来,带着胜利的喜悦。
  和我一起去上海。我们为自己的人生奋斗。乙初微微地看向炜。嘴角邪恶的笑容带着极大的讥诮。
  那你在北京呆多长时间。炜说。
  乙初,又情不自禁舌头伸进炜的嘴里。也许这就是所谓的舌吻吧。
  以后走着看吧。承诺是兑现不了,只是捆绑彼此短暂的借口。亦步亦趋,如心脏的一小块血液管子,完成疼痛的酝酿。
  
  孩子的哭泣声音响彻云霄。炜和乙初几乎同时转过头。
  
  那是一对年老的夫妻。带着约模两三岁的孩子,孩子可能有恐高症。看着揽车下面的巨石,旺盛的森林。剧烈地哭起来。夫妻俩被吓的发在空中的声音剧烈颤抖。他们害怕死亡,其实死亡是永恒的解脱。
  
  所有的揽车中的过客安静的告别了彼此。他们开始的时候寂静,各自互不影响。离开也依然如此。只有那对坐在后面的夫妻俩,他们对于生活充满着极大的乐趣。他们走过了人生的大半辈子,依然对于生命高度地热爱。爱情在那刻真正的浓缩了彼此最真诚的心,亲情在那刻诠注着无私的关爱。
  
  炜推想着。夫妻已经步入了老年。孩子的问题有两个可能。第一孩子可能是儿子的,也就是他们的孙子。第二孩子也有可能是女儿的,也就是他们的外孙子。
  
  乙初说,炜喜欢小孩子吗。我们也生它七个八个孩子,你做妈妈。我做爸爸。
  炜从刚才的沉思里回过神来。眼角仍然是涌出的泪水,像潮水般。
  十点二十分,揽车到达山顶。
  揽车离十米落地的时候,站台工作人员老早地吩咐。所有的东西均悬起来,方便安全落地。
  炜,做好了落地的准备。
  乙初,恢复了刚坐上揽车的模样。他的美好形象再次建立。
  由于重力的作用,炜钝钝地落在地面上。双脚剧烈疼痛。她用力地咬着下嘴唇,鼻子闻到了新鲜的血醒味。
  乙初拉着她从人群拥挤的地方窜过。
  树林扎起来的休息地方,挂满红彤彤地枫叶。
  缘份是红叶上的一首小诗,枫叶落,荻花干。
  好多人都在围观。那是整个坐揽车旅行者的照片。感觉照的好看的人都在围观。
  炜挤进去。伸出一只手示意乙初过去。
  乙初走过去。看见了炜和乙初的照片。
  炜眼神寂静没有一点生机。乙初看起来很精神,那是一个艺术家的姿态。
  人生是个苍凉的手势。
  照片洗了两张。一人一张。照片上的他们看起来很配的样子,才子佳人。
  
  他们两个人走到香炉峰。香炉峰是香山最高的峰,炜走上那些陡峭的石阶。摆了唯美PS,乙初用摄影机凝聚了炜最妖艳婉转的一面。
  摄影机的闪光灯一闪一闪的。把时间定格在永恒里。任何一种东西都很浮浅,一切显得突兀,最终走向虚无。
  生命是一场幻觉,亦真亦虚。像极了极将败落的牡丹花,倾国倾城的美貌流失在时光里。
  水里的月光渐行渐远,幻觉里的真实倒影着疼痛的样子。
  
  那天天气粘粘乎乎的。由于不断地活动着生硬的骨头与关节,骨头连接的地方汗液密密麻麻地渗出来。炜用舌头舔噬下巴渗出来的汗液。
  
  他们坐在枫树下。秋高气爽,秋天的尾声,季节更替着。
  乙初剥着柚子。不久后一块递到炜的手里。
  青年作家郭敬明曾经说过。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,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。
  那是一群大学生,没有生存的压力。幼稚的思想和着灿漫的梦想,他们在玩接歌的游戏。
  
  炜忽然笑了起来,很久以前自己也有一个很爱她的男孩子,她和他的爱恋在薄凉的爱情里快速地串过。年华的水中倒影像琉璃一样,被捏成光彩夺目回忆的娃娃。
  
  香山底下。公交车散发着腐烂的气息。一些小贩子们吆喝着。
  枫叶是香山的标志。卖枫叶标本以及枫叶首饰的人三五成群,食物散发着巨大的商业气息。
  
  炜像个十足好奇的孩子这儿看看,那儿瞧瞧。
  晚上十点,炜和乙初回到简陋的旅馆里。十点二十分,他们两个人洗漱完毕。
  十一点灵魂深处的欲望开始迅速的膨胀。
  炜说,我喜欢蓝色,像梦幻一样的颜色。暖味的颜色或许就是压抑疼痛过后所沉淀的蓝色。
  乙初说,我喜欢艺术家的颜色。每当一些景物掺和着真实,被摄相机一一摄影下来。那是接近灵魂的颜色,是我生活的全部。
  炜微微地笑着。心底荡漾着春潮,也许少女可能在怀春吧。
  乙初说,炜。我们可不可以这样简单地相爱,既然不爱也要假装爱的样子。
  
  炜开始宽衣解带。她用身体来证明这段突然相遇的爱情,好似用力地抓住它。怕它从她的生命里流失,一见钟情,就深深地爱上这个骨子里野心的男人。
  
  衣服被慢慢地脱去,炜只穿着雪白色的一套蕾丝内衣。网状的内衣从而让男人最后的一道防线彻底地崩溃。
  女人隐隐约约的物件是蛊惑男人最有力的武器。
  去是陌上花似锦,今日楼头柳又青。
  艺术家的血液是疯狂的,它们的流向始终逆水行舟。
  炜开始以浮光掠影的方式进入乙初的视线,刺激了乙初的感官细胞。
  于是,深夜里炜呻吟。乙初摸索着进入抽出,那种彼此占用的快感。
  张与驰间,情感的纠结荡气回肠。
  他们放肆大胆地在情欲里万马奔腾。
  永远,永远,他们不愿意在彼此销魂的时刻睁开眼睛。
  永远,或许就是他们彼此相爱的那一天。
  
  月光如水,洒进窗子里。床头上映过来一大团暗淡的光芒。
  香山之旅结束了。她用身体奉献了爱情,他用灵魂接受了爱情。他们都是自私的人,无法相互取暖。
  
  蓝色的床单上开了一朵鲜红的莲花。炜带着它又开始漫长地行走。
  
  十二月,炜跟着乙初去了上海。
  那天她穿着雪白色的连衣裙。白色使得她有一种脱俗的美丽,典雅清丽。
  炜投奔了一个未知的命运。在上海,她与外界失去联系。她没有一个亲人,单身一人相信着一个艺术家的爱情。
  他们是从十月二号相遇的,到十二月二号开始已经同居二个月。
  他们总共做过一百零八次爱。最长的时间是十二小时,乙初粗暴地进入炜的身体里,然后他微微地睡着了。炜抱着乙初的头泪流满面。那晚的刻骨铭心,疼痛开出大片的森林。
  
  乙初的小公寓不大,二室一厅。乙初白天出去摄影工作,晚上七点准时回来。
  炜在白天洗一大堆衣服,收拾一个小时的房子。中午她看一场电影。五点开始做饭,做一桌乙初爱吃的饭菜。然后像一只动物蜷缩在沙发上,闭上疲乏一天的眼睛。
  门铃一响,发疯似地开门。
  她的生活从邂逅乙初之后发生剧烈变化,她开始描眉画眼,浅施粉黛。
  似乎那份义无反顾的爱情,冥冥之中落下了尾幕。
  
  良辰虚设。
  该来的总会来。炜只想这样陪着乙初垂垂老去,直到黄泉路上,放开彼此的手。
  可是事与愿违。
  
  那是一个午后,阴雨过后,空气混浊。汽车的鸣嘀声响亮。客厅里的时钟仿佛加速一般。炜看着墙壁的欧式钟表。时间显示时十点二十分。十月二号她和乙初相遇。
  炜的心剧烈跳动起来,有一股不吉祥的预兆划过心头。
  门“咣咣”地响起来。显然敲门的人非常气愤,所以用的力比较重。
  那声音震耳欲聋。
  炜胆怯地开了门。
  
  她是一个中年女人,约摸四十五左右。她涂着浓浓的口红,身穿军绿色羊绒色大衣。
  眼神冷淡。显然是个管家婆,在平日的生活里唠唠叨叨。否则脸上怎么会有那么多的黄褐斑,想当年她也是个美人坯子。或许她做了人家的情夫,或者她的男人在外面包了二奶。总之她的冷漠带着生平的经历以及感情的伤害。炜能读懂她的眼睛,她的眼睛里藏着太多的红尘故事。
  
  炜忽然明白她要来的用意。
  炜请她坐在沙发上。然后她开始断断续续讲年轻的故事。那是她倾国倾城,是学校里的校花。追她的男人很多,而只有一个男人吸引了她的注意力。
  他就是乙初的父亲。也许她是浮萍浪蕊吧。乙初的父亲就像西腊纳西瑟斯一样的俊美。
  之后她有了他的孩子——就是乙初。
  这个离奇般的故事,她讲的从容不迫。她听的心惊肉跳。
  
  炜妥协了。炜目送着她离开,望着她的背影泪流满面。
  
  新的一年到来了。家家都沉在新年的快乐里。吃着团圆饭。她一个人守着一座空房子。
  乙初真正的离开了。她跟着母亲去了澳洲。
  他们相恋了短短的两个月。两个月炜从女孩子经历了女人。眼角浮出来的伤痕,像一把坚韧的匕首。她承受着伤口给她的万丈深渊,看着它不断地流着鲜血。最后伤口凝结成硬硬的疤痕,她在伤口中窒息而死。
  
  那晚,已经深夜。冬天的天气刮起凛冽的寒风,她披头散发,一个人跑出来。
  穿着睡衣,踝着脚。疯疯颠颠地跑,一边向前张望,一边泪流满面。
  
  一辆小矫车从炜身边停下来。
  小车的灯光刺眼。刺得炜迷着眼睛看着从车里走出来的女人。那分明是个和自己一样的小女人。
  她走过来。面对微笑,她笑起来很好看。有两个浅浅的酒窝。
  她的笑容和蒙娜丽莎一样的迷人。
  上车吧。我带你回家。她说。
  炜炜怯怯地跟着她上了车。
  她又说。开车的是我男人的专用司机。
  炜点点头。摸着她的脸容,那是一张有精致状容的脸,像梵高的向日葵一样艳丽。
  
  车在楼底下停下。司机打了招呼消失在她们的视线里。
  她带着她上了楼。
  房间里一片凌乱。客厅的烟灰缸里堆满了许多烟头。地面上有烟灰,还有女人的长发。
  炜抓起地上的头发。问她。你也在掉头发。
  她说。那是她的男人揪的。一次他们吵架,她把烟灰缸发过去,砸破他的头。他揪她的头发。
  然后,他从她公寓里搬出去。
  
  她说。你叫我星月吧。
  炜说。你叫我炜吧。
  然后他们两个人抱在一起。开始无体无止的哭泣。
  炜开始给星月讲往事。星月开始给炜讲感情。
  她们彼此很像,都是生活糟蹋。感情上乱七八糟。
  
  她们都是被感情抛弃的人,红尘滚滚中能抵达灵魂的深处。她们的往事能达到共鸣。
  星月说。炜你是我的肋骨,你要一直陪着我。不然我会被寂寞淹死。我害怕寂寞。害怕被人遗弃。
  炜说。星月可是,我终有一天会离开。上海容纳不下我小小的躯体,每当想到乙初,我就无尽止的流泪。我不能留在上海,否则我会活在万劫不复的伤口里。
  星月说。炜离开你。我活不下去,他随时会过来打死我。
  
  星月不要说了。炜把耳朵塞住。
  那晚,她们彼此抱在一起,一起抽烟。一起吃瓜子。
  ……
  
  炜我要出去。他打电话过来。
  星月匆忙地穿上她的蕾丝裙子。涂上红红的口给,把海澡般的长发散落在肩上。红包一拿就走了。
  星月的生活已经发生紊乱了。就像一只调乱发条的钟表,显示的全是错误时间。
  炜做好了一桌子菜等待星月归来。炜迷迷糊糊睡着了,她感觉身上有一块东西盖住身子。她惊醒过来。
  那是星月。脸色难看,眼睛有着倦倦的疲惫。脸上有明显的抓痕,脖子上有被掐的迹象。
  那是某种反抗的疾病。她坚强与困难抗衡。
  炜说,他打你了。
  星月点头。然后她点上一支烟,她像一抹寂寞的水草。
  ……
  第二天,她们两个同时来了例假。早晨醒来,床单被血染的花花绿绿。
  炜开始洗床单。星月去买例假用的东西。
  
  那次,星月没有去陪他。她在家里开始打扫卫生。
  她说炜。我们要在这里好好地相爱,把家整理干净一点。我离开那个死男人,我们开始一起生活。
  炜看了看星月。用力地捏紧手心里的火车票。她在思忖,该不该告诉她。
  炜终于鼓足了勇气。星月,明天我要离开上海。
  那刻,炜的灵魂纠结的异常历害,心脏怦怦直跳。
  
  星月一直坐在沙发上抽烟。
  她说,炜你走过来。让我在抱抱你。
  炜走过去。星月的手勾住炜的脖子。宝贝你去了北京,记得想我。一定要好好地生活。否则我会为你担心的。
  炜点头示意。然后她们两个人拥抱接吻相互抚摸。
  炜从沙发上掉下来。胸口全是鲜血。一把刀子从炜的后背穿到前胸,红艳艳的鲜血流出来,白色的地板被染成朵朵红花。
  星月抱起炜。她开始一边流泪,一边血染的风采。
  亲爱的炜。对不起,原谅我的自私。你离开上海,我一个人没办法生存。我爱你。
  星月……星月……炜,终究身子一片冰凉。那些曾经的伤花败落之后,新的伤疤又开出了剧大的花朵。
  炜疲于奔命,深深地闭上了眼睛。
  一只手从星月的手中滑落。
  女子的幸福终究开在花瓣的坟墓里。
  
  ……
  北方白雪凯凯。大雪淹没了村落,星月艰难地在雪地里行走。大风呼啸,机械地发出嚎叫。
  眼前,一片雪白色。犹如天堂里的颜色。青丝乱,唇齿发白,掌心冰凉。
  她说,炜。我们终于到家了。
  
  星月微笑了。她的笑容融化了雪花,雪地顿时炸烈。
  她带着炜一起慢慢地滑落下去。
  终究。她们睡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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